渠道管理模式
深圳奥斯达电子有限公司在第一阶段把全国营销网络按地域分为一类城市、二类城市、三类城市,由各区域渠道经理负责所辖区域的营销渠道构建和管理工作。
一类城市为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成都等
二类城市为繁华省会城市及繁华地市
三类城市为非繁华地市及县级市
奥斯达营销渠道网络分类
深圳奥斯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全国营销渠道网络由试销商、经销商以及代理商构成。 经销商和代理商根据全国各区域的经济繁荣程度、文化趋向特点等由公司市场部设立和管理,并根据不同类别享受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渠道商的类别、定位及要求
一、渠道商类别和定义:
1、 渠道试销商:由奥斯达进行授权,在授权区域内进行市场调研和了解工作,同时,试销奥斯达的产品,同时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范的销售商。
2、 渠道经销商:由奥斯达进行授权,在指定区域内销售AOSID产品,并协助公司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同时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范的销售商,经销性质为非唯一性。
3、 渠道代理商:由奥斯达进行授权,在指定区域内销售AOSID产品,并全权负责奥斯达公司的售后服务及品牌建立、市场推广、营销网络建设的销售商,代理性质为唯一性。
4、 行业总经销商:由奥斯达进行授权,在指定行业内销售AOSID产品,并协助公司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同时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范的销售商,经销性质为行业内非唯一性。
二、渠道商的定位
以省、市或行业为授权区域进行产品销售和服务
根据类别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商务条件
享受奥斯达全面的售前、售后及技术支持培训服务
配合公司定期反馈信息,并提交相应授权销售区域的市场报告
对授权区域的市场和销售目标负责
严格执行奥斯达的价格策略和各项渠道管理制度
维护奥斯达的价格体系
维护奥斯达的品牌管理并在授权区域进行品牌建立和推广
三、渠道商的资格要求:
(一)奥斯达试销商的基本要求 非独家;对产品有基本信心,但需测试与研究市场,并可能成为经销商;签署试销协议和保密协议,遵守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维护产品和公司形象。
(二)奥斯达经销商的基本要求
1. 有一定的技术实施能力和销售推广能力。
2. 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和分销网络。
3. 有一定的商业信用和较好的公司形象。
4. 认同奥斯达的渠道管理制度并接受其管理。
5. 与奥斯达合作意向强烈,并愿意与奥斯达共同进行市场投入。
6. 业务能辐射省级或以公司所在地为中心的一定区域,并在该区域有面向终端客户群的分销和直销销售网络。 非独家;在指定的区域内共同与其他经销商正式销售"AOSID产品",取得奥斯达全面支持(展示宣传品、培训、现场导购、广告、技术、市场信息等);负责部分售后服务。
(三)代理商的基本要求
1. 满足对经销商的所有要求。
2. 能独立承担指定区域的销售和网络建设任务。
3. 有很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和渠道延展能力。
4. 能独立进行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和售后服务。
5. 独立承担售后服务工作。 独家;在指定的区域内独家销售"AOSID产品",取得奥斯达全面支持(展示宣传品、培训、现场导购、广告、技术、市场信息等);全权负责售后服务。
(四)行业经销商的基本职责
1、 负责奥斯达公司产品在授权行业内的电子书销售
2、 配合奥斯达公司在授权行业内进行市场推广和品牌建立
3、 负责在授权销售行业内的信息和竞争状况的收集和反馈
4、 负责在授权销售行业对所销售产品进行维护和提供售后服务、
5、 负责在授权销售行业内二级经销体系的建立和管理 非独家;在指定的行业内销售"AOSID产品",取得奥斯达全面支持(展示宣传品、培训、现场导购、广告、技术、市场信息等);负责部分售后服务。
奥斯达渠道商申请制度和程序
一、渠道商申请制度
试销商申请制度:各地渠道商如果符合奥斯达对试销商的基本要求,在通过奥斯达市场部的审核和批准后将获得试销商资格的授权,享受相应的商务价格。 经销商申请制度:各地渠道商如果符合奥斯达对经销商的基本要求,在通过奥斯达市场部的审核和批准后将获得经销商资格的授权,享受相应的商务价格。
代理商申请制度:各地渠道商如果符合奥斯达对代理商的基本要求,即可申请成为奥斯达的代理商资格。在通过奥斯达市场部的审核和批准后将获得代理商资格的授权,享受相应的商务价格和相应的权利。
二、渠道商申请程序
1. 由市场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一定数量的候选经销商名单。
2. 公司成立一个营销,服务,财务,公关部门组成的经销商评选小组;
3. 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商家后,由营销部实地调查商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4. 经对各候选商家基本条件审定,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后决定取舍。
5.核准为试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资格的,始得销售。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